协会章程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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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发布时间:2017-3-16 浏览次数:2553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广东省现代办公设备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 广东省从事办公设备行业的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经营服务和用户单位自愿组成的 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会员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大家为协会、协会为大家”的精神,通过协会全体会员单位的公共努力,促进广东省现代办公设备行业的发展,把协会建设成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理念的新型服务型协会。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北路106号205C房。